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政府、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南(挂)G2008-18号等共9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具体地块情况详见附表)。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津南(挂)G2008-18号、津南(挂)G2008-24号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须已在津南区注册或于地块成交后在津南区注册新企业。
(二)津辰淀(挂)2008-003号、津辰张(挂)2008-005号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须已在北辰区注册或于地块成交后在北辰区注册新企业。
(三)津塘工(挂)2008-2号地块:
竞买人须为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
竞买人须已在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注册或于地块成交后60日内在天津市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注册新企业。
(四)津静(挂)2008-06号、津静(挂)2008-08号、津静(挂)2008-09号、津静(挂)2008-15号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须已在静海县注册或于地块成交后在静海县注册新企业。
本次挂牌出让的各宗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各地块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及竞买申请截止时间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4月2日至2008年4月21日,自2008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上述9宗地块均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8年4月22日至2008年5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具体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窦先生
联系电话:(022)28013227 (022)28013219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九、2008年3月28日公告的津南(挂)G2008-17号宗地土地面积调整为10020.93平方米,其它条件不变。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