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长沙举行首批经适房货币补贴兑现仪式,将112万元货币补贴款直接交到了开发商手中。此次发放的112万元经适房补贴款,分别补贴给14位住户每户 8万元,不过补贴金并不直接发放给住房,而是交付到开发商手上。在他们与房产开发商签约以后,房产局会陆续将补贴金发放到其各自的开发商手中,货币补贴金额可冲抵购房首付款。(9月23日《长沙晚报》)长沙市的补贴体现了政府对于低收入群体住房的责任,其利弊都值得关注。
我国地方政府对于城市低收入无房户,多年实行的是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减免税费,降低成本,开发商微利出售给申请者。现在长沙将价格较为低廉的房源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不再减免税费,而是向购房者提供货币补贴。这两种不同的补贴方法,对政府来说结果相似:实物补贴,政府减免税费,财政收入减少了;货币补贴政府并不减免税费,税费收上来之后回头补贴给购房者,财政支出增加了,最后的财政存量大致是一样的。
但对于购房者来说,政府提供房屋还是货币,效果还是有些不同。以前政府以优惠价出售经济适用房,虽然价格优惠,但仍然有人付不起首付,购房受到限制;现在有了8万元付了首付,购房人首付压力减小,每月向银行交纳月供即可。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这是很大的方便。另外,货币补贴也增加了选择的余地。购房者可以选择商品房,还可以选择二手房,选择余地相对增加,算是方便了群众。
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货币补贴的办法优于直接提供房屋。但是,货币补贴能否做好,也有三个问题需要关注。
一是政府补贴的覆盖面有多大?无疑,得到政府补贴的中低收入群越多,则这项政策的公平性越好。如果覆盖面不广,受益者不多,则这项政策就没有什么公平性可言。
二是那些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资格审查,是否足够公平,这是经济适用房的老问题。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有巨大的利益,政府审批者借机寻租,有些地方的人开宝马、奔驰入住经济适用房的消息屡见报端。现在大额财政补贴能够真正惠及低收入困难户吗?
三是纳入经济适用房的房源,对于企业是一种很大的利益。那么,政府在选择房源的时候能否做到公平合理,也是一个问题。
如果能够将以上三点做好,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的做法就是好做法。